【官方發文】明確了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
近日,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、國家中醫藥局印發了《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》。明確了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,下面小編為考生詳細介紹。一、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,貫徹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,自覺踐行“敬佑生命、救死扶傷、甘于奉獻、大愛無疆”的職業精神,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、協作精神、敬業精神和醫德醫風。
二、身心健康,心理素質良好,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。
三、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醫療類、護理類職稱,應取得相應職業資格,并按規定進行注冊,取得相應的執業證書。
四、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各層級職稱,除必須達到上述基本條件外,還應分別具備以下條件。
(一)初級職稱:護士(師)
按照《護士條例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,取得護士執業資格,可視同取得護士職稱。
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,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一年,可直接聘任護師職稱。
具備大專學歷,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3年。
(二)中級職稱:主管護師
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。具備相應專業學歷,并符合以下條件的,可報名參加考試。
1. 具備博士學位并注冊從事護理執業活動。
2. 具備碩士學位經注冊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2年。
3. 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,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,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4年。
4. 具備大專學歷,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,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6年。
5. 具備中專學歷,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,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7年。
五、工作業績要求
以下業績成果可作為代表作:
1. 解決本專業復雜問題形成的臨床病案、手術視頻、護理案例、應急處置情況報告、流行病學調查報告等。
2. 吸取新理論、新知識、新技術形成的與本專業相關的技術專利。
3. 結合本專業實踐開展科研工作形成的論文等成果。
4. 向大眾普及本專業科學知識形成的科普作品。
5. 參與研究并形成的技術規范或衛生標準。
6. 人才培養工作成效(包括帶教本專業領域的下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和質量,以及所承擔教學課題和所獲成果等)。
7. 其它可以代表本人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標志性工作業績。